question-icon 单位拖欠工资辞职补偿多少?

我所在的单位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实在忍不下去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在这种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我辞职,能获得多少补偿呢?这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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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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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选择辞职,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给予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单位有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单位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弥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说明,如果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您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应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乘以5000元,即17500元。 此外,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加付赔偿金需要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程序。 总之,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您辞职,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要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来确定。同时,如果符合条件,还可能获得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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