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工资离职有哪些赔偿?
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实在不想干了打算离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的话,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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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赔偿。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当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利主动提出离职,并且这种离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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