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我最近打算离婚,感觉对方在婚姻里有过错行为。我想知道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是不是对方作为过错方就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在实际判决中又会怎么处理财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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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离婚时过错方并不必然少分或不分财产。 首先,在一般的法律规定层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表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过错方就一定要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当存在特定的过错情形时,情况会有所不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一方存在这些严重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这些因素,可能会适当让过错方少分财产,以此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过错方的惩罚。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对实施该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院不仅仅会考虑过错因素,还会综合多方面进行判断。比如双方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大小,谁在赚钱养家、积累财富方面付出更多;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存在一方经济困难,需要在财产分配上给予照顾;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要保障抚养子女一方有足够的财产来照顾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等。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对方有过错,就一定会少分或不分财产,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公平原则来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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