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无力执行时,强制执行会中止吗?
我申请了对对方的强制执行,可现在发现对方好像真的没什么财产,也没能力还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强制执行是不是就会中止啊?要是中止了,后续还能不能接着执行,是怎么个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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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无力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是有可能会中止的。 所谓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的手段,比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方式,来让其履行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当被执行人确实没有钱财可供执行,这种情况通常会被法院认定为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进而裁定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案件就结束了,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比如又有了收入、获得了新的财产等,就可以恢复执行。 在此期间,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法院还可以将被申请执行人录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和乘坐高铁等,在生活的很多方面对其进行限制。 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是有能力执行而故意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那么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中止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出现了一些特定的情况,法院决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这些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 恢复执行: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失信名单:全称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这个名单的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目的是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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