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摔倒了医院会有赔偿吗
我前几天在医院看病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当时就感觉挺疼的,去检查后发现受了点伤。我就挺疑惑的,医院这种公共场所,我在这摔倒了,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赔偿我呢?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医院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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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摔倒了,医院不一定有赔偿,这需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叫“安全保障义务”。简单说,像医院这种公共场所,它有责任保证大家在里面活动时的安全。《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医院方面的问题导致您摔倒,比如地面湿滑没及时清理、没有设置防滑设施、照明不好、有障碍物没清理等,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医院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可能包括您因为摔倒受伤去治疗的医疗费、耽误工作的误工费、需要他人照顾的护理费、看病产生的交通费等。 要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您摔倒受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医院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之后医院还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然而,如果是您自身原因导致摔倒,比如自己不小心、违反医院规定、自身疾病导致行动不便但没有采取合理措施(像没要求家属陪同)等,医院可能就会减轻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ICU、手术室等完全由医务人员负责看护的区域,患者出现摔伤,一般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除非患者有精神症状导致看护困难 )。 总之,具体医院是否要赔偿、赔偿多少,要综合各种实际情况,通过双方协商、调解或者走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确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要及时固定好证据,像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这对维护您的权益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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