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拆除会有补偿吗
我家有一处房子,最近被通知是违建房要拆除。我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这种违建房拆除到底有没有补偿啊?我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就想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可能有补偿,什么情况没补偿,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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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房,拆迁者无需补偿。因为违建房通常是指未经合法审批、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规范。其建设本身不具有合法性,破坏了城市规划的整体性和合理性,影响了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建设秩序,所以多数情形下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也表明对于违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通常不会给予补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一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要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若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二是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属于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受保护。如果拆迁人在拆迁时未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导致被拆迁人财产受损,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赔偿。 三是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被拆迁人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违建房拆除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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