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双方自行调解完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在交警的见证下自行调解完成后,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险理赔的基本概念。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就有义务进行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对于交警事故双方自行调解的情况,如果调解协议中的赔偿内容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并且被保险人能够提供与事故相关的完整证明和资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医疗费用发票、维修发票等,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理赔。因为交警参与调解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证明了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划分。 然而,如果调解协议中的某些赔偿项目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超出部分不予理赔,或者要求补充资料后再进行审核。例如,调解协议中包含了一些不合理的高额赔偿,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合理性进行调查,对于不合理的部分拒绝赔偿。 此外,如果存在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比如双方故意制造虚假事故进行调解以骗取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不仅不会理赔,还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总之,交警事故双方自行调解完后,保险公司一般会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和提供完整资料的情况下进行理赔,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的调解内容和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被保险人在调解和理赔过程中要注意确保调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