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醉驾撞车后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最近在浙江发生了一起醉驾撞车事故,涉及到保险赔付的问题。不知道在浙江这边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下醉驾撞车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付范围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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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醉驾撞车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交强险部分,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所以即使驾驶员醉驾,保险公司也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损失先行赔付。例如受害人因事故受伤产生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要在限额内赔偿。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向醉驾的致害人进行追偿。 其次,对于财产损失赔偿方面,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辆损坏等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赔偿。 另外,如果是驾驶员自身的人身伤害以及车损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除非有特殊约定等情况。并且,如果受害者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不负责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交强险保险条例》、《交强险保险条款》等,这些规定明确了醉驾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和追偿权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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