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我负全部责任,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负全部责任。我买了保险,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啊?我不太清楚保险赔偿的范围和我的责任界限,想弄明白后续赔偿到底是怎么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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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您负全部责任,赔偿情况是这样的:首先,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举个例子,如果有人受伤了,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车辆等财产有损失,交强险会先按限额赔偿。比如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等(具体限额以实际规定为准) 。 但是,如果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那就需要看您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他商业保险。如果购买了商业险,在商业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会继续赔偿。 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完之后,还有不足的部分,那就需要由您这个负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了。 另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不赔或者只垫付后追偿。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像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果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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