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会强行判离吗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可对方坚决不同意。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就想离。现在很担心法院不会判离,想知道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强行做出离婚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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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会“硬判离”,也就是强行判决离婚,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离婚。这里的“判决离婚”并非是“强行”,而是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公正裁决。比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行为,那么法院就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进而判决离婚。 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力维护婚姻的稳定性。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离不了婚,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在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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