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一定会判给女方吗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并不一定会判给女方。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像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母亲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孩子就可能判给父亲。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裁决。当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存在一些情形可优先考虑,例如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要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过这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能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简单地一定会判给女方。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照顾能力、教育能力等多方面,是综合考量父母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因素。 抚养条件:涵盖居住环境、家庭成员情况、有无稳定工作等方面,也是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