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时效过了就一定会败诉吗
之前因为医疗方面的事和医院产生了纠纷,当时没太在意时间,现在发现好像已经过了时效。有点担心去打官司会不会直接就输了,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时效过了的情况下,是不是肯定就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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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时效过了并不一定会败诉。首先,来了解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在医疗纠纷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这个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医疗纠纷时效过了,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会认定原告的权利已不受法律保护,进而驳回诉讼请求。然而,也有特殊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如果义务人没有以时效已过抗辩,或者愿意履行责任,那么纠纷的处理结果就不一样了。此外,要是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比如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又或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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