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医疗纠纷诉讼时效过了该怎么处理?
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和医院产生了医疗纠纷,当时没太在意时间,现在才发现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还有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去法院起诉还是有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呢?
展开


即使民法典中医疗纠纷诉讼时效过了,当事人依旧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首先,要理解诉讼时效这个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某些权利保障的时间限制。在医疗纠纷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 。 当医疗纠纷诉讼时效过了,会产生这样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比如医院)主张已超出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将会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被告不主张已超出诉讼时效,法院不得自行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且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要是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除了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尝试和医疗机构协商赔偿问题,还能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义务人:指负有履行特定义务的人,在医疗纠纷中可能是医院等责任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