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交了十多年人去世了,钱会返还吗?
我交养老保险金已经十多年了,最近身体不太好,有点担心万一自己突然去世了,之前交的那些养老保险金会不会返还。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能不能把钱拿回来,是怎么个返还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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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养老保险金交了十多年后参保人去世,通常是有返还的。这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问题。 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会进入个人账户,而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比如,参保人每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个人账户,多年积累下来的余额,在其去世后可以返还给继承人。 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也是按规定缴纳保费进入个人账户。若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同样,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需要携带参保人的死亡证明、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手续。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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