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时公安机关会联系起诉人吗?
我有一起刑事案件准备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会不会联系我。我担心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案件进展。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起诉的时候,公安机关到底会不会主动联系起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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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首先要区分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需要询问被害人等相关人员,是会主动联系的。比如在收集证据时,需要起诉人提供案件的相关线索、陈述案件经过等情况,就会联系起诉人。但是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后续主要由检察院与起诉人进行沟通联系,告知起诉人相关权利和案件进展等情况。不过,如果案件存在需要补充侦查等情况,公安机关再次介入时,也可能会再次联系起诉人。 对于自诉案件,因为不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环节,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主动联系起诉人。起诉人需要自行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起诉人的起诉情况进行受理和审理。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起诉过程中,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能会联系起诉人,而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动联系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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