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局送案件到检察院会告知羁押人吗?

我现在处于被羁押状态,公安局正在处理我的案子。我想知道当公安局把我的案件送到检察院的时候,会不会通知我呢?我心里一直没底,不知道后续流程会怎样,很想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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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程序中,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直接告知被羁押人。 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公安局是负责刑事案件侦查的机关,他们在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则是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相关程序,并未提及公安局移送案件到检察院时对被羁押人的告知义务。 不过,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告知被羁押人,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其他方式让被羁押人知晓案件进展。例如,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可以通过与办案机关沟通等方式了解案件移送情况,然后再告知犯罪嫌疑人。而且,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让被羁押人知晓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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