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不起诉的类型,在我国法律中,不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这三种。 法定不起诉,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你的案件存在上述这些情况,那么就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法定不起诉的申请。比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一般来说,犯罪行为经过一定时间后,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时就可以依据这一条要求检察院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要争取酌定不起诉,你可以积极采取一些行动。例如主动认罪悔罪,让检察院看到你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改正的决心;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的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检察院的决定。比如在一些轻微的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及时退还盗窃的财物,并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就有可能争取到酌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存在证据方面的问题,比如关键证据缺失、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等,你可以通过律师向检察院提出证据不足的意见,要求进行补充侦查。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还是不充分,检察院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证人证言相互矛盾,又没有其他有力的物证来证明犯罪事实,就可能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况。 此外,在整个争取不起诉的过程中,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与检察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从而提高争取不起诉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