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去食堂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在公司上班,下班后去食堂的路上不小心摔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具体是怎么判定的,是一定不算还是有可能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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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去食堂途中摔伤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但在特定条件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单纯下班去食堂途中自己不慎摔倒,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不符合上述规定中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所以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摔倒的主要责任应由自己承担。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事故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下班之后至加班开始前的合理时间内,事故发生地点在厂区范围(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且用餐是因为接下来还要加班,为劳动者开展后续工作的正常生理需要,在合理时间界限内,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视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的一部分,进而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 总之,下班去食堂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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