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后去食堂就餐途中遭报复被害身亡算工伤吗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员工下班后去食堂吃饭的路上,被人报复杀害了,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我现在就面临这样的困惑,身边有人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所以特别想知道这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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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下班后去食堂就餐途中遭报复被害身亡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概念。简单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多种情形,其中(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从这两条规定来看,如果下班后去食堂就餐途中遭报复被害身亡,关键在于判断“报复”是否与工作原因相关。 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比如员工在工作中得罪了同事,同事为了报复而在其去食堂就餐途中实施伤害行为,且员工本身对该报复行为没有主动挑衅等过错,那么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伤害本质上还是与工作产生的矛盾有关,符合工伤认定中保障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伤亡后能够获得救济的立法精神。 但如果报复行为与工作毫无关联,比如员工是因为个人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被人在去食堂途中报复杀害,那么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工伤认定中“因工作原因”这一核心要素 。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下班后去食堂就餐途中遭报复被害身亡一定是或不是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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