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缓刑还会执行吗?
我因某些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了缓刑,不太明白这个缓刑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之后到底还会不会执行原来判的有期徒刑。我很担心自己之后还会被关起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有没有人能给我说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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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里所说的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包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也就是说,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上述违规违法的情况,那么原判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但要是违反了规定,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所以,在缓刑考验期内,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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