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承认了帮信罪检察院会起诉吗?


犯罪嫌疑人承认了帮信罪,检察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事案件一般有三个起诉条件:一是存在犯罪事实,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三是在管辖范围之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这些条件都满足,检察院通常会提起公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比如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还有像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所以,犯罪嫌疑人承认帮信罪后,检察院会综合审查案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来决定是否起诉。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