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后,会查取保候审期间的行踪吗?


在探讨检察院不起诉后是否会查取保候审期间的行踪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不起诉这两个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保证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外面等候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不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它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常不会再去查取保候审期间的行踪。因为不起诉意味着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在这个阶段基本就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然已经决定不起诉,就没有必要再对取保候审期间的行踪进行调查。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后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证明之前的不起诉决定可能存在错误,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会重新启动相关调查,包括查看取保候审期间的行踪。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这就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司法机关就可能会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