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父母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


在了解父母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首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偿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偿还。要是商量不出来结果,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个人债务则通常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借的钱,或者是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或追认,那这笔债务就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负责。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债务的用途、借款时的具体情况等。如果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债务情况,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总之,在处理父母离婚债务分配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