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7000元退还了还会被判刑吗
我朋友之前因为急需钱,一时糊涂诈骗了别人7000元,事后他很后悔,赶紧把钱退还给对方了。现在特别担心会不会被判刑,想了解一下这种退还了诈骗金额的情况,到底还会不会被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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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7000元退还了依然可能会被判刑。 首先,诈骗罪属于财产犯罪,而且是公诉案件。通俗来讲,公诉案件就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是受害者说不追究就可以不追究的。退钱在法律上属于退赃、退赔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7000元已经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构成了诈骗罪。退赃、退赔并非定罪条件,而是量刑条件。也就是说,退钱并不能改变构成犯罪这个事实,但可以作为依法从轻、减轻刑罚的依据。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这些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那么一般还是会被判刑。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因为有退赃情节,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考虑从轻处罚。如果犯罪行为人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还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若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也有可能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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