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主张权益或者退房?


在开发商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通常难以主张退房等权益。但如果出现特定法定情形,购房者还是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关于延期交房** 虽然开发商没有违约,但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延期交房,且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较长时间(通常超过三个月),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交退房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购房定金的两倍赔偿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 **二、无法获得房屋产权确权证明** 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合理期限内无法获得房屋产权的确权证明,这属于可退房的法定条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在此期间,购房者可选择提出退房申请。 **三、开发商资质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具备完整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法律资质方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如开发商所持有的资质证明并不完备,则可能涉及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当事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亦将因此被视为无效。例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购房者在此种情况下可以主张退房等权益。 **四、房屋面积偏差超出法定范围** 对于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和合同中所约定的暂时预测面积之间存在的偏差比例超出了法定范围(通常为百分之三),购买者可以据此提出退房申请,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同期银行利率退还相应的房款利息。 **五、房屋核心结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若检测机构经过细致检查发现不动产的核心结构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如基础沉降过大超出规定容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若是这些问题导致被检验出的质量指标不满足合规性要求,购房者同样有权宣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