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只有一套房会被拍卖吗?
我欠了别人一些钱,现在对方要我还钱,可我目前只有一套自住的房子,没有其他资产能偿债。我很担心这套房子会被拿去拍卖,想知道在法律上,欠债人只有一套房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强制拍卖来偿还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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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欠债人只有一套房也有可能会被拍卖。首先,咱们要明白,法院执行房产拍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欠债人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便欠债人只有一套房,法院也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拍卖。比如,欠债人子女名下有能维持生活的住房,或者欠债人在债务产生后为了不还钱把其他房子转卖了,又或者债权人愿意给欠债人提供符合标准的住房,或者从房屋拍卖款中预留一定年限租金给欠债人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这套唯一住房。不过,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保障欠债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居住需求,不会轻易拍卖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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