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不缴纳评估费会按自动撤回处理吗?
我有个官司进入执行阶段了,法院说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让我缴纳评估费。但我经济上有点困难,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我就担心,如果我不缴纳评估费,法院会不会按自动撤回处理啊?这对我的权益影响很大,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缴纳评估费,确实存在按自动撤回处理的可能性。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评估费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费用。当法院需要对相关财产进行评估时,通常会要求申请执行人预先垫付评估费用。这是因为评估机构需要费用来开展评估工作,而这笔费用最终会根据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不预交评估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终结本次评估程序。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申请执行人不缴纳评估费,法院往往会视为其放弃对该财产的评估申请。因为评估工作无法在没有费用支持的情况下开展,若没有评估结果,后续的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也就难以进行。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按自动撤回评估申请来处理。这意味着申请执行人暂时无法通过对该财产的评估、拍卖等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后申请执行人有能力缴纳评估费了,仍然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启动评估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