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偷东西做笔录会留下案件吗
前几天在超市一时糊涂拿了点东西没结账,后来被发现了,超市报警后警察来做了笔录。我现在特别担心,就想知道这种在超市偷东西做笔录的情况,到底会不会留下案件记录啊,对我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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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偷东西做笔录,一般情况下不会留下我们通常所说有实质影响的“案件”记录,也就是案底。 首先得明白案底是什么,案底通常指的是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里主要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 笔录呢,它主要是警察为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而做的记录,是调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做笔录本身不代表就会留下案底。 关于偷东西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不同地区标准可能有差异),或者多次盗窃等情况,构成盗窃罪。要是构成盗窃罪,被依法进行刑事处罚,那就会留下案底。 但要是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只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比如在超市偷东西价值比较低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记录档案,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案底。 所以说,在超市偷东西做笔录,最终是否留下案件记录(案底),关键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相关概念: 案底:通常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主要指刑事犯罪前科档案记录。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或多次盗窃,达到一定标准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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