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长时间未支付会有滞纳金吗?

我和前妻离婚后,因为一些经济上的困难,有好几个月没给孩子抚养费了。现在前妻说我没按时给抚养费,得交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法律上对于离婚后长时间没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真的有滞纳金这一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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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长时间未支付,准确来说不是有“滞纳金”,而是可能要承担额外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责任。 首先,按照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如果一方未按照生效判决或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未能按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履行其支付金钱义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当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没有按时支付,经过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在强制执行阶段就要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责任,这类似于“滞纳金”的惩罚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六条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所以计算是从规定的履行期限结束开始。 例如,法院判决每月15号支付抚养费,结果一直没支付,从16号开始就进入迟延履行期间,后续如果强制执行,就需要加倍支付这期间的债务利息。 相关概念: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对没有按时履行法律规定支付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督促义务人尽快履行义务。 强制执行:当一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通过各种强制手段,如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来保障权利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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