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一人重伤是否会坐牢?
我开车时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人重伤。我特别担心自己会因此坐牢,想知道在法律上,交通致一人重伤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让我面临坐牢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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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致一人重伤是否会坐牢,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交通致一人重伤并不必然会导致坐牢。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就是说,当满足上述这些特定情形时,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就有可能会面临坐牢的刑事处罚。如果不满足上述特定情形,那么通常不构成犯罪,也就不会坐牢,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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