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不用是否会被撤销?
我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这几年一直没怎么用。最近听说注册商标如果不用可能会被撤销,我有点担心。想问问是不 是真的会这样啊?要是会被撤销,那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撤销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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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注册商标如果不使用是有可能会被撤销的。下面为您详细讲解相关情况。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那么怎么理解“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呢?“连续三年”指的是从他人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时间。在这三年里,如果商标权人没有将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实际使用,就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不过,如果存在一些正当理由导致无法使用,比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等情况,则不构成“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
关于“使用”的定义,根据《商标法》规定,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商标的使用。
如果商标权人收到了他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应当积极应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证明该商标在指定的三年期间内有实际 使用。证据材料可以包括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参展资料等。如果商标权人无法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且没有正当理由,商标局可能会做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总之,注册商标长期不使用存在被撤销的法律风险。商标权人应该重视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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