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全款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会分到钱吗?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我能分到钱吗?心里没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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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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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男方全款买房却将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女方是否能分到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男方是基于结婚的目的,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有可能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里所说的附条件赠与,通俗来讲就是男方以和女方结婚并共同生活为前提条件,把房子送给女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如果符合这种情况,并且双方已经结婚,那么在离婚时,女方通常是可以分到房子的相关权益的,也就是可以分到钱。 其次,假如男方能够证明自己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并非赠与的意思,比如只是为了某种便利,或者是基于女方的要求暂时登记在其名下,而不是真正要把房子送给女方,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等实际情况,将该房产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能就无法分到房子对应的款项。 此外,如果双方对于该房产有书面的约定,比如约定了房产的归属或者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存在有效约定时,约定优先于法定的财产分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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