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半岁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首先,关于小孩子半岁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是法律出于对女方和孩子权益的保护,毕竟孩子还小,女方在产后身体和心理也都处于较为特殊的时期。不过存在一些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比如女方存在严重过错等特殊情形,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要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受理并进行审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女方提出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在于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接着说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半岁的孩子还非常小,一般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乳喂养等因素也在考虑范围内。不过,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是可予准许的。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不再具备共同生活的基础,这种情况需要通过一定的事实和证据来证明,比如上述提到的重婚、家暴等行为。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