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半没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一年半了,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还有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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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一年半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也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您开始工作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用人单位需要向您支付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后,关于维权途径。倘若由此引发了劳资纷争,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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