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正常发工资,误工费单位和肇事者都要赔吗?
我上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单位这边工资还是正常给我发着。但是肇事者也涉及到赔偿这一块,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误工费是单位和肇事者两边都得给我赔,还是只能选一边赔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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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单位正常发放工资时,关于误工费是否能由单位和肇事者都进行赔偿,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收入损失。它的目的是补偿受害人因为受伤无法工作所减少的那部分收入。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提到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属于赔偿范围。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单位正常发放工资,意味着劳动者并没有因为此次交通事故导致收入减少。而误工费赔偿的核心是补偿收入的减少部分。所以,从赔偿的基本原则来看,肇事者通常无需再重复赔偿误工费。因为误工费的赔偿是基于实际损失,既然单位已经正常发工资,劳动者的收入并没有因受伤而减少,也就不存在误工损失。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单位发放的工资并非全额工资,或者因为受伤导致劳动者失去了一些原本可以获得的奖金、绩效等额外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是可以就实际减少的这部分收入向肇事者主张误工费赔偿。 总结来说,一般情况下,单位正常发工资,肇事者无需再赔偿误工费。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实际的收入减少,那么劳动者可以就减少的部分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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