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心梗抢救过来了是否算工伤?


在判断上班时心梗抢救过来了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但上班时突发心梗一般不属于上述这些典型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上班时心梗抢救过来了这种情况,由于不符合“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通常不能按照视同工伤来认定。 但是,如果能证明心梗的发作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长期高强度加班、工作压力过大等导致身体过度劳累从而引发心梗,那么可以尝试按照第十四条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一宽泛解释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来证明工作与心梗发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因果关系的认定是比较复杂的,需要专业的鉴定和判断。总之,上班时心梗抢救过来了一般情况下较难认定为工伤,但在特定条件下并提供充分证据时也存在认定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