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断臂应该赔偿多少钱?


工伤断臂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知道工伤赔偿是有一系列流程和相关标准的。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要先确定这属于工伤范畴,这是获得赔偿的基础。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断臂这种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进行评级。一般来说,断臂可能会被评定为较高等级的伤残。比如,一侧前臂缺失可能会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左右;一侧上臂缺失可能会被评定为四级伤残左右。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以五级伤残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再以四级伤残为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总之,工伤断臂的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当地的赔偿标准以及具体的花费等多方面因素。要准确计算赔偿金额,需要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