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经过劳动局?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听说要做工伤认定。但我不知道这个认定流程是怎样的,需不需要经过劳动局呢?我很担心自己弄不好,影响后续的赔偿,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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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经过劳动局,这是许多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会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局”这一概念。现在一般对应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它们承担着工伤认定的重要职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的具体工作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是需要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这一行政部门的。这一过程是法定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规范的认定程序,才能准确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从而让职工能够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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