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金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赔偿的流程。一般来说,赔偿流程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赔偿计算两个重要步骤。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环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根据鉴定结果,将工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赔偿计算方面,赔偿项目众多,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还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如果是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