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辞职后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当时也做了工伤认定。现在因为身体原因我打算辞职,但不清楚辞职之后这个工伤该怎么赔偿。是和在职时一样吗?赔偿的项目和标准都有哪些?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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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对于因病辞职后的工伤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般不存在因病辞职后赔偿方式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会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而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若因病辞职,赔偿情况会有所不同。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辞职后较为重要的赔偿项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目的是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能够继续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于补偿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能力下降而遭受的损失。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2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3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在辞职前,工伤职工已经享受的赔偿项目,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这些赔偿不受辞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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