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不到期房东不租了违约金怎么计算?
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才住了半年,房东突然说不租了,让我尽快搬走。合同里有提到违约金,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违约金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
展开


在房租未到期时房东单方面终止租赁,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金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只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房东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可能包括寻找新住所所产生的费用、搬家费用等。比如,租客为了寻找新的合适住房,花费了一定的中介费,或者因为紧急搬家产生了额外的搬运费用,这些都可以作为实际损失要求房东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比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远高于租客实际遭受的损失,房东可以请求适当降低;反之,如果违约金数额过低,不足以弥补租客的损失,租客也可以请求适当提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