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辞工该如何赔偿?


当劳动者出了工伤后辞工,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而工伤赔偿,就是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受工伤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赔偿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条例,劳动者出工伤后辞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如果工伤造成了劳动者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第二类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如果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也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当劳动者辞工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省为例,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七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在申请赔偿时,劳动者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