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上班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伤好回去上班了。但是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获得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我这种工伤后继续上班的情况,具体该怎么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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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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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遭遇工伤后继续上班,赔偿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明确的法律事务。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目的是弥补职工因工伤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的前提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才具备获得赔偿的资格。 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它将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对于工伤后继续上班的职工,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首先是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等级,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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