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夫妻都要到场吗?
我和我爱人打算买套房子,现在准备签购房合同了,我想知道签合同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吗?如果一方有事来不了该怎么办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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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签合同这件事情上,夫妻双方并不一定都要亲自到场。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从常理和实际操作来讲,双方到场签字能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因为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对合同条款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共同签字表示双方都知晓并同意购房这一行为以及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无法到场,也是有解决办法的。不能到场的一方可以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委托另一方代为签订购房合同。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通过办理委托公证,被委托人就有了合法的权限代表委托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其法律效果等同于委托人亲自签字。 如果房产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登记方单独签订购房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合同的主体主要是登记方与开发商或者卖方,其签订合同的行为代表其自身作出购房的意思表示。不过,即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话,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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