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要谈赔偿的事情,但是我不太清楚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有啥。我就想了解一下,这些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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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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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是保障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赔偿项目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待遇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也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工伤职工经评定有伤残等级,还会有相应的伤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 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总之,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涵盖了医疗、工资、伤残等多个方面,以最大程度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职工要及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顺利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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