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工资以什么标准?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是我不知道工伤赔偿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我平时工资构成比较复杂,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这些,我想知道到底是以哪个为依据来算赔偿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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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通常不包含加班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您受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另外还有平均每月1000元的奖金,那么停工留薪期您每月应获得的工资赔偿就是6000元。 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月数,然后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对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月数有明确规定。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比如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4000元,您的本人工资是15000元,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4000×3 = 12000元),那么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就按照12000元来算。 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它们一般也是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关。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需要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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