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付的钱是打给单位还是个人?

我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付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赔付的钱是会直接打到我个人账上,还是会先打到单位那边。我担心打到单位后会有一些麻烦,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工伤赔付的钱的接收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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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付的钱究竟是打给单位还是个人,需要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项目,这些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这是因为这些费用是直接用于工伤职工的治疗、康复以及对其和家属的补偿,直接支付给个人可以确保资金能及时、准确地用于相应的用途。 然后是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面有些费用可能是用人单位先进行垫付,然后在后续结算。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本身就是职工正常工作时应得收入的延续,一般是由单位正常发放给职工个人。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也是支付给职工个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用人单位会在收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款项后,再转交给工伤职工。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笔钱的接收方就是单位,单位只是起到一个中转的作用。如果单位存在截留、挪用工伤赔付资金等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伤赔付的大部分款项是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个人的,只有少部分涉及用人单位责任的费用可能在支付流程上会有所不同,但最终受益主体也是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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