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导致股骨颈损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股骨颈,现在想了解一下这种工伤情况该怎么赔偿。不知道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赔偿金额又该怎么确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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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导致股骨颈损伤的情况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流程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股骨颈损伤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就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环节。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股骨颈损伤的严重程度不同,所评定的伤残等级也会不同,进而影响赔偿金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医疗费用,这是指职工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补助金,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伤残等级,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执行。 赔偿流程通常是先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协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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