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公司是否有赔偿?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担心公司会不会给赔偿,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公司应不应该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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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公司通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关于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在工厂上班时,因操作机器不慎导致骨折,这种情况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其次,赔偿项目及依据。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享受一系列的赔偿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都有明确规定,赔偿项目涵盖了多个方面: - 医疗费用:用于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医疗支出,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的伙食补贴。 - 交通食宿费:如果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可获得赔偿。 -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 - 辅助器具费:如因骨折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伤残津贴: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后,赔偿流程。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费用,将由公司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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