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公司有给买保险。我想知道工伤骨折这种情况,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能赔偿哪些项目,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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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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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工伤骨折需先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在进行工伤认定后,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对于工伤骨折的情况,一般会根据骨折的部位、愈合情况以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等因素来确定伤残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不同的骨折情况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目录和标准是为了规范治疗费用的合理使用,确保职工得到必要且合适的治疗。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标准也不同。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五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骨折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鉴定,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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